律师您好,我之前办理了一个出国劳务,中介说费用一共是三万块钱,可以让我先交一万块钱,剩下的可以出国工作两个月扣除,然后这一万块钱没有给我开收据,这合情合理么,我问为什么不开收据,中介说我交的不是全款,不能开收据,这是公司的制度,这合情合理么,
2025-06-12 21:11在处理此类情况时,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签订合同或协议前,应当要求对方提供合法有效的书面文件,如合同文本、发票等。如果中介未提供上述文件,可能意味着其提供的服务不合规或者存在欺诈行为。 其次,关于中介收取部分款项后未开具收据的问题,这种做法通常被认为是非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逃税、骗税、抗税。因此,即使公司有相关规定,也不应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最后,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请及时寻求法律援助,通过正规渠道解决争议。同时,也可以考虑向相关部门投诉,以便保护自己和其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