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新买个房,儿媳妇在办房证时偷着把自己的名写上,我们给拿的钱,儿媳妇在取钱时把回执收起来,就说丢了,说给写个证据,请问有用吗?急!
2024-07-11 01:38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儿媳妇在办理房产证明时未经您儿子同意就将自己的名字加入,这可能涉及到房产权属的问题。首先,您需要确认房产证上的名字是否已经更改,如果已经更改,那么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关于儿媳妇取钱时将回执收起来并声称丢失,如果她同意写一个证据,这个证据可以作为您出资的证明。但是,这个证据的法律效力取决于其内容和形式。如果证据能够清楚地表明您出资的事实,并且儿媳妇承认这一点,那么这份证据在法律上是有用的。然而,如果儿媳妇之后反悔,不承认这份证据,那么您可能需要通过其他方式来证明您的出资,比如银行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 建议您尽快咨询专业律师,获取具体的法律建议和帮助。律师可以帮助您分析证据的效力,指导您采取合适的法律行动,以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同时,如果可能的话,尝试与儿媳妇进行沟通,寻求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