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委托公证别人卖 但房主不知情 过户了房款没收到 房款也不对 被委托人算诈
2025-10-18 04:35首先,您提到的案例中可能存在一些混淆和误解。如果您是房主,而委托他人出售房产,并且对方没有告知您的情况下完成了过户手续,那么在某些情况下,可能需要考虑如何处理。 然而,如果房款已经支付给第三方(如买方),并且该第三方已经取得了产权证,那么通常来说,除非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或协议约定,否则房主无法要求返还已支付的房款。这主要基于一个原则,即“善意取得”,即一方通过合法手段获得他人的财产后,即使该财产的所有权未发生转移,也视为其所有权已转移到自己手中。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与第三方进行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如果第三方同意退还房款,您可以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如果第三方不同意退还房款,则可能需要采取法律行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您也可以考虑聘请一位专业的房地产律师来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并处理这一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