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日本独资企业工作9年,四年前查出癌症,前期治疗后回到公司上班,领导要求加班,使我身体久久不能康复,我边上班,边治疗,现在公司已我超出病假为由要解除劳动合同,我认为我身体不能康复是公司造成的,我要求公司赔偿金可以吗
15天前根据您的描述,您在公司工作期间因个人健康原因(癌症)未能达到正常的工作能力。在此情况下,您可以提出要求公司赔偿因无法履行合同义务而产生的损失。 然而,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医疗费用。如果您的医疗费用是由公司支付的,并且这些费用对您的生活产生了不利影响,这可能构成公司的责任。 收入损失。由于无法履行合同义务,可能会导致您在其他工作中失去收入。这种间接损失也可能是公司的责任。 额外负担。如果您因为长期病假而导致的生活和工作压力增加,也可能被视为公司应当承担的责任之一。 职业发展机会。即使您已经离开工作岗位,但您仍有可能通过重新培训或转岗来恢复健康并继续从事相关行业的工作。 为了获得合理的赔偿,建议您首先收集与您的病情、医疗支出以及由此带来的经济影响相关的所有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医院的诊断证明、医疗报告、财务记录等。同时,确保保留有关公司行为的任何文件,如请假单、工作安排变更通知等。 最后,强烈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专业律师能够为您提供具体的法律指导,并帮助您确定最佳的赔偿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