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房屋买卖合同,交了首付,现在不想买了
回答数:709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购房人有权在不支付剩余房款的情况下解除合同。但是,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双方通常需要就违约责任进行约定。如果您已支付了大部分房款,并且对方未按期交付房屋或提供其他服务,您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建议您与开发商或卖家沟通协商解决此事,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通过仲裁或者诉讼来解决问题。请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和通信记录,以便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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