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跟甲方的合同要求员工工作十四小时是否符合劳动法
2025-04-18 08:07《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因此,如果双方同意并协商一致,可以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根据实际需要适当调整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安排。但需要注意的是,任何情况下都应确保劳动者得到适当的休息,并且在必要时提供合理的补偿措施。 请注意,上述回复为法律咨询服务,旨在提供一般性建议,具体事项还需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如果您有更具体的法律问题或疑问,请向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律师咨询,以获得准确、详细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