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6月9号办的入职,13号正式入职,前三天在公司打电话招聘,第四天回学校拿毕业证,第五天就被公司派去湖南华容出差,销售按摩器。7月4号跟随团队一起回到武汉。5号被叫到公司,认为我身体素质差,业绩不好,不符合用人要求要辞退我,要我自己签下辞职书,工资说按照我销售按摩器的钱的33%给我结算,10号结清。期间我在湖南待了两个多星期,共卖出14个按摩棒1400元。我6月30因淋雨感冒而导致声音嘶哑,喉咙痛,无法很清晰的跟人交流,业绩不好。我认为他们辞退我,并不应该让我签署辞职书,且工资不应该只有这么一点。
2024-11-14 05:51尊敬的客户,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于2021年6月9日入职并正式开始工作,但前几周未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导致离职。您认为公司的做法不妥,因为您并没有违反任何合同或规定,而且您已经完成了至少部分的工作任务,因此有权获得相应的报酬和福利。 关于您提到的身体状况问题,如果您认为自己身体健康,那么在体检方面您可以向人力资源部门寻求帮助,以确保自己的健康状况符合公司的要求。 另外,您提到的销售业绩问题,虽然这可能影响了您的薪资待遇,但这并不意味着您没有能力或者没有潜力胜任这份工作。如果您的销售业绩不佳是因为某些外部因素(如天气变化)造成的,那么您可以通过与管理层沟通来解决这个问题,同时也可以考虑调整工作计划,以便更好地适应公司的需求。 最后,如果您对公司的处理方式有疑问,可以尝试通过内部申诉程序或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等方式进行解决。希望以上信息能帮到您,祝您生活愉快!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