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们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本人从2015年5月23日开始工作至今。我工作的公司是个配送公司,在该公司当司机月薪3500加补助500就4000一个月。该公司!没有签合同。没有购买社保。平时过节国家法定日没有放假也没有补贴!正常上班时间12小时。星期六星期天正常上班!月休四天。本人想要求该公司补偿社保和加班费!请律师们帮忙解决
10天前您好,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且未安排补休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者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其工资;而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者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其工资。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劳动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如果您认为您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建议您收集相关证据,并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