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公司签合同月新5000元,每个月扣除800元作为年终奖发,中途离职的所扣除工资就不发。这样做合法吗,我该怎么办。
4小时前您的情况涉及到劳动关系和支付条款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如果您在合同期内要求解除合同,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并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将已发放但尚未扣减的工资款项一并支付给您。如果公司在未履行上述义务的情况下,您可以选择通过协商解决或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您先尝试与公司进行沟通,了解具体情况进行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