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劳动合同工作一年后未交社保劳动者应怎样维权
7天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此,如果双方建立了劳动关系,则应当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对于已经签订劳动合同的一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补缴要求,并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而言,劳动者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可以依法申请调解或提起仲裁,必要时也可以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如果您有具体的法律问题,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