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西安绿地国际生态城购买了一套140平米的房子,2016年1月12日在开发商售楼置业顾问的诱骗下交了首付款(首套房首付百分之二十),承诺交完首付款一周内签订购房合同,结果开发商以各种理由推脱签订合同日期,直到2017年5月12日才签订购房合同,2017年6月份突然通知我房子又要追加首付款百分之十,理由是政府在2017年4月18日出台限购政策,首套房首付比例提高到百分之三十,由于本人经济条件有限,突然要拿出那么多钱追加首付非常困难,经与售楼处经理沟通,得到的结果是要么掏钱,要么还要扣除我违约金然后退款,退房,个人认为本人需提高首付比例完全是由于开发商拖签购房合同造成,但是又不知道应该找什么部门
2024-11-08 11:09首先,您需要确认是否符合国家关于房地产交易的规定。如果您的房产是在限购区域内的,那么根据规定,您可能需要支付更高的首付比例。 其次,您可以考虑向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或者消费者协会投诉,以便解决这个问题。他们可以提供帮助并协助您解决问题。 最后,如果您已经签署了购房合同,并且开发商没有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您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并赔偿因延期交付给您带来的损失。同时,您也可以考虑聘请律师介入,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