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认购.合同上我写了认购3万.就是要投资3万.但最终实际我只付给那公司2万,现在一年后我想退股.对方以当初我没按合同上的金额投资.说我毁约.不退还2万给我.合理吗.
2024-11-19 03:1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一方没有完全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在这个案例中,您支付了合同约定的金额(3万元),但是最终仅支付了2万元。这表明你未完全履行合同中的义务。因此,你的行为构成了违约,对方有权要求你赔偿损失,并且有权要求你退还剩余的1万元。 请注意,在处理这类争议时,重要的是要遵守法律规定和合同条款,保持诚实和透明度,以便双方都能得到公正的结果。如果您对合同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