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十年,调换岗位我不同意,现在待岗,合同一年一签,今年7月23 号到期,现在没签合同。
2024-07-07 15:0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如果公司在没有您的同意下单方面调整您的工作岗位,这可能违反了劳动合同的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变更工作岗位需要得到劳动者的同意,除非是合同中有明确规定或是基于生产经营的需要。 您目前处于待岗状态,且合同已于7月23日到期,公司尚未与您续签。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用人单位继续使用劳动者,应当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续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超过一个月未续签,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 您可以首先与公司沟通,了解不续签合同的原因,同时表达您希望续签合同的意愿。如果公司拒绝续签,您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合同终止,您有权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补偿标准通常是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如果公司拒绝支付经济补偿或您对公司的做法有异议,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在这一过程中,保留好与公司沟通的证据,如邮件、短信等,这些可能在仲裁或诉讼中作为证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