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朋友给甲方干工程,因无资质借用我公司名义与甲方签合同,工程结束,我朋友未给付工人工资,逃跑了。现在工人告到仲裁要求我公司给付工人工资。我公司当初与甲方还有这个朋友签过三方协议,指出我公司不参与他们之间任何经济往来,从头到尾我公司没有与他们有任何交易,现在起诉我们给付工资,我们觉得冤枉,现请求帮助,希望律师代理
2024-07-07 16:29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虽然您公司与甲方和您朋友签订了三方协议,明确了不参与他们之间的经济往来,但您公司作为名义上的合同方,可能仍需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在这种情况下,首先需要审查三方协议的具体条款,以及您公司与甲方签订的合同内容,以确定您公司的责任范围。 工人工资问题通常属于劳动法的范畴,如果工人能够证明他们为工程提供了劳动,即使您公司没有直接参与经济往来,也可能需要承担支付工资的责任。此外,您朋友的行为可能构成违法行为,您公司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其法律责任。 建议您公司尽快聘请专业律师,对相关合同和协议进行详细分析,并准备相应的法律应对策略。律师可以帮助您公司收集证据,准备仲裁或诉讼材料,为您公司辩护,力争减轻或免除责任。同时,律师还可以协助您公司追究您朋友的责任,尽可能挽回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