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现在处于哺乳期,想要再休一个月产假单位要求先办离职,处处为难我让我去做公交车要两个小时的东陌堂上班,我该怎么办?还有试用期的保险也是我自己承担两个月的,怀孕期间给我调岗工资薪酬每个月比怀孕时少了一千块钱,逼我提前一个月休产假让我承担全额保险也不给我发最低保障,我一个孩子妈妈不容易家里还有小孩从怀孕到现在一直让公司这么欺负,欺人太甚,我想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我的自身权利
2024-09-30 02:46尊敬的客户, 首先,我要感谢您向我咨询关于您的权益保护的问题。根据中国的劳动法和相关法规,员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享有特殊的待遇和福利,包括但不限于产假、带薪休假等。如果您正在享受这些假期,并且遇到了不公正对待的情况,请您务必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维权。 关于您的工作安排方面,您可以与单位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例如,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直接提起诉讼。同时,建议您保留好所有的沟通记录、文件和其他证据,以便于日后需要证明自己的情况。 对于试用期的保险问题,通常情况下,公司在员工入职后的一段时间内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但是否包含医疗保险则需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您认为自己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建议您及时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反映情况,寻求帮助和支持。 最后,无论遇到何种困难和挑战,都请保持冷静和理性,积极采取措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您能够早日得到妥善的解决,恢复平静的生活。 祝您一切顺利!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