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一个问题,91年大专毕业生,2003年被单位除名,除名前没上班,因此就没有开工资,那么我想问一下,我的目的就是将03年之前的社保补交,我就想跟公司打这个官司,能赢吗
2026-01-16 12:01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劳动争议。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是否能够通过诉讼解决这个问题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您是否有证据证明自己在被除名之前确实没有工作,并且是否有足够的理由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如果您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在被除名之前确实没有工作,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例如失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等,那么您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以实现社保权益的恢复。 同时,您也可以尝试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问题。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可以考虑签订书面协议,确定具体的缴费期限和方式,避免未来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需要注意的是,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确保所有行为均遵循法律规定,避免因不当操作而给自己带来额外的麻烦或损失。如果您需要更专业的法律建议,请咨询当地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