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下,和公司签的是三个月试用期合同,岗位是主管,底薪5000,到三个半月,提出转正了,公司却只给普通员工岗位的正式合同,底薪3000,这段时间是没有买社保的,需要签正式合同才会买,我如果不想签这个合同能获得赔偿吗?
2025-09-01 22:25根据《劳动民法典》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因此,如果您认为您的权益受到侵害,您可以选择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一般为一个月工资)。同时,您也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注意,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