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生育险的问题,生育险给我报销了173天的产假工资,我们单位规定只给我们128天产假,中间差的这45天工资应该规单位还是个人?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文
2025-04-12 13:56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如果您的生育期间被确认为符合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政策,并且所在单位已经为其缴纳了生育保险费,则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关于您提到的173天产假工资与128天产假之间的差额部分,根据法律规定,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如果您所在单位未足额支付您的生育津贴,您可以向当地社保机构申请补发或者要求其赔偿差额部分。 请注意,具体的法律依据可能会因地区而异,请以当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或相关法律法规为准。同时,建议您在处理此类争议时,通过合法途径寻求解决,避免不必要的纠纷。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