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在无锡市惠山区阳山镇的嘉阳广场三楼租的店面,当时交了半年房租,约定交房时间是2015年6月30日,但是不知因为什么原因一直没有交房,也没有什么解释,只是合同内只规定了我的违约责任,没有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您看我是否可以要求取消合同,退回租金,另外我已经装修了一半,能否要求他赔偿损失。谢谢回复! 2.5万元,
2024-07-23 20:31尊敬的客户。 根据您的描述,您与房东就租赁店面签订了合约,并约定了交房日期为2015年6月30日。然而,由于某种原因导致房东未能按时交付房屋,这构成了根本违约。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解决方式。 解除合同。如果您认为房东的行为构成根本违约,您可以向房东发出通知,明确表示您希望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剩余租金和任何已支付但尚未使用的押金或保证金。 追究法律责任。在合同中未包含延期交房的责任条款的情况下,您有权要求房东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来说,您可以要求房东按照合同中的违约条款支付赔偿金,或者直接终止合同并要求对方返还所有已支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租金)以及可能产生的利息。 维修补偿。如果房东已经对店面进行了部分装修,您可以在保留相关凭证的基础上要求房东赔偿这部分的装修费用,以弥补您的经济损失。 寻求第三方介入。如果上述措施无法解决问题,您也可以考虑通过调解、仲裁或其他法律途径寻求帮助,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请注意,在采取行动前,请确保您的行为符合当地法律法规及法院程序的规定。同时,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建议您聘请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进行专业的法律指导和援助。 祝您一切顺利! 此致 敬礼 [您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