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指点:我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后,老板以合同盖的是合同专用章,不能购买社保为由,让我交回原合同,然后老板给了一份新合同让我签,说是与原合同一模一样,只是新合同要盖公章,然后为我买社保。当时老板催促,我也未怀疑,就签了。两个月之后,我办离职时,才知道,那份新合同与原合同不一样,区别在工资结构部分,原合同里话费补助两千多元,新合同改为技术奖金两千多元。老板以我的工作结果不让他满意为由,要扣掉技术奖金两千多元。同时工资结构里,还有一个月度考核奖金两千多元,老板也要扣除。如此一来,原本我八千的合同工资,老板只给我结算三千多。同时,我入职两个多月来,公司未给我购买社保。以上,我该如何维权?万分感谢!
2021-04-18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