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骑摩托车,无证驾驶,一辆小轿车从我旁边挤上过了,花了他车一下,当时因为在一个路口,结果离开了现场,人家报了了110人家说是我应骑车过去了。我想质询一下
2025-03-13 10:06您描述的情况是一个交通事故,如果涉及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按照法律规定,双方都有责任赔偿对方的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您是无证驾驶,因此可能需要对此次事故负责一部分的责任。但是,由于您当时离开现场,无法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自己是在正常行驶中发生的事故,因此可能会被认定为“逃逸”,这将加重您的责任比例。 建议您及时联系当地的交警部门,详细说明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如监控录像、手机短信等),以便警方能够准确地判断责任分配。同时,您可以考虑寻求律师的帮助,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和减少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