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套房子,于2007年卖于对方,当时对方少给了五万于我,说到时此房子拆迁时给我一套房,合同上也体现了,此房不可少于120平方。现在房子面临拆迁,我要对方履行合同,对方不同意给房也不愿意给钱!现在就是房产证已经给对方了,土地使用证也给了,但是土地使用证没过户。那么现在房子要拆迁我想问一下各位律师我该怎么办?
2025-08-09 19:18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与对方之间存在买卖关系,并且双方约定如果房屋被拆迁,则需要提供相应的补偿。然而,目前对方拒绝履行协议中关于给予您补偿的条款。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评估房屋价值。首先,了解并评估您的房屋在当前市场条件下的实际价值。这将有助于确定您是否能从未来可能的拆迁补偿中获得足够的金额来弥补之前的损失。 寻求第三方评估。如果您对房屋的价值有疑问或不确定如何估算,可以考虑聘请一位专业的房地产估价师进行评估。他们可以根据最新的市场数据和相似案例为您提供准确的估值。 谈判解决方案。与对方协商解决问题的方法。尽管对方不愿意提供补偿,但可以通过谈判寻找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妥协方案。例如,您可能会提出通过其他方式(如分期付款)代替现金支付,或者通过其他形式的补偿(如租金优惠等),以换取房屋所有权。 诉讼途径。如果上述方法都无法达成一致,您有权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这意味着您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按照原协议履行义务,包括提供房屋或其他补偿。 保留证据。在整个过程中,请确保保存所有相关的沟通记录、交易文件以及任何口头协议,以便将来可能需要作为证据。 寻求法律顾问的帮助。在处理此类争议时,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律师能够提供法律指导,帮助您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制定有效的策略,并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由于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不同,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操作应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及具体情况来决定。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