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工厂里面劳动合同方面。我在达时精密塑胶有限公司做了六年,因为开分厂去了分厂。现在是分厂的老板已从达时退出股份呐,我去分公司,那就不是属于达时精密塑胶有限公司。那我做了六年,也没有赔偿吗?现在的分公司还是以前的老板。去分厂半年那我之前深圳达思精密有限公司的劳动合同。最近回深圳这边才知道,老板也退股份,刚退股份,我现在还是在分公司成都崇州志明塑胶有限公司,老板会对我们这六年的工资赔偿有没有。这方面我不懂,所以想咨询一下。
2024-10-20 23:32您好,关于您的情况,建议您尽快与达时精密塑胶有限公司或其前股东协商解决劳动合同方面的争议。您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间因公司解散或者其他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金额需要依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公司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联系专业的法律机构进行咨询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