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在这个公司入职1个月16天,还在试用期。11月6日家里有事我请了4天假期,假期过后,家里事情没有处理完,我又请了4天,当天晚上部门经理打电话告诉我,你不用来上班了,你已经被公司辞退了,我就问她为什么,经理说:公司不可以连续请假,就以这个理由把我辞退了。(注:公司规定每个月可以休息4天)过了几天人事部就给我打电话,问我怎么不过来上班,我说经理说我被辞退了,人事部说没有啊,你部门经理说你旷工不来上班,我是给她正式请假的,怎么就变成我不去上班了,我就问人事部,人事部也没有给我解答。昨天晚上她发短信威胁我,让我不要乱说话让我好自为之。我现在该怎么办帮帮我
2024-07-15 18:18首先,我要强调的是,在任何情况下,请您务必尊重和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劳动法律法规。根据您的描述,您在试用期内连续请病假,并且未得到批准,这可能被视为旷工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公司确实认为您违反了其规定并因此解雇了您,那么您有权要求赔偿或仲裁。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寻求帮助,或者直接提起劳动仲裁程序。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