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是一名普通的农村女人,因为家中危房改造,以我爸的名义修房,但是我一个人负担起了所有的修房的事情,我老公一分钱也没出,以后我和他要离婚,我所修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2024-07-21 13:16您好!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您所修建的房屋在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一般被认为是您的个人财产。因此,除非有证据证明该房屋是你们二人共同出资或共有,否则它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不过,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建议您与您的丈夫进行沟通,并尝试找到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通过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提醒您注意保护好自己的隐私和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