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是一名路桥村办企业的保安。已经工作了三年多了,但一直没有签合同!也没交保险!如今我想离职!请问您我能得到经济补尝吗?谢谢!
2025-02-09 02:15您好,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应当获得经济补偿金;若劳动者在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中,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应当获得经济补偿金。如果您的情况符合上述条件,则有权要求企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同时,建议您与企业就离职事宜进行沟通协商,尽可能达成一致意见。如无法协商解决,您可以依法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