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名外资企业的员工, 2016担任课长,后公司以不设该科室为由将我降职为主管,故取消课长津贴,今年又以工作不积极为由给我调整岗位,我是否可以不同意调整?谢谢!
17天前尊敬的客户, 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您在外资企业中担任过课长,并且因公司原因被取消了课长津贴。后来又被调岗并被告知工作不积极。 如果您认为这些决定不合理或者不公平,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首先,您可以与您的上级进行沟通,表达您的不满和困惑。询问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决定,以及这种做法对公司的影响是什么。 其次,如果可能的话,您可以寻求公司的内部调解或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的帮助。他们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为您提供指导和支持,帮助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如果您的情况严重到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建议您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了解具体的法律程序和注意事项。 希望这些建议能够对您有所帮助。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