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办补习班的,如果孩子在来上课的途中或者回去时出了事故,我们有责任吗
回答数:937
您好!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对未成年人在校期间发生的任何伤害承担责任。但是,在校学生自身的行为导致其受伤,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您作为补习班的负责人,没有责任赔偿学生因意外伤害造成的损失。建议您及时联系保险公司和家长,共同协商解决相关事宜。同时,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也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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