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50岁,再婚想在生一个小孩,想问一下如果生了我有没有义务抚养。我不同意再生父亲想要和我断绝关系,请问断绝关系后我还有没有义务赡养父亲,如果没有断绝关系我有没有义务赡养继母,继母没有抚养过我。谢谢
2024-09-30 01:26您好!关于您的问题,以下是一些可能的解答。 首先,如果您愿意继续与父亲生活在一起,并且愿意承担抚养孩子的责任,那么您有权要求他履行相应的抚养义务。这包括但不限于支付抚养费、提供必要的生活照顾等。 其次,如果您不愿意与父亲共同生活,但仍然希望维持与父亲的关系,那么您有权要求父亲按照法律规定解除与您的父子关系。根据中国婚姻法的规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除非双方同意解除。 再次,如果您不愿意与父亲有任何联系,那么您有权要求他按照法律规定解除与您的关系。在中国,亲属关系一旦形成,就不能随意解除或改变。 最后,对于继母的问题,由于您已经出生并被领养,因此您与继母之间不存在血缘关系,所以您不需要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 总之,无论哪种情况,您都有权要求父亲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相应的抚养义务,或者解除与他的关系。同时,您也有权要求继母按照法律规定履行赡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