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男朋友之前均在路劲里的一家早教中心工作,上个月他已经跟单位协商离职,上周日他等我下班,因为是之前的老员工,跟同事关系都很好,就进了后面的销售办公室玩手机等我,昨天老板打开监控发现我带非在职人员进去办公区,并以此理由要辞退我,我知道我这样做可能违反了条例,可是公司的条例并没有说明违反这个条例要被辞退,并且他们也不能证明因为我这一举动有了什么损失。我现在莫名其妙被辞退,这个月社保也不给我交,希望能看见这段话的人可以帮帮我。请问我可不可以申请赔偿
回答数:890
违反公司的管理条例用人单位是有权利解除劳动合同的,若是对方有为难的情况,是可以劳动局申请仲裁的,但是由于标的过小建议尽量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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