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离婚,南方不同意,分居两年了,孩子家产都不要,有结婚证,孩子7岁,一个5岁,婚后有房有车,当事人愿意净身出户,
2025-05-16 03:33尊敬的读者,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等原因而提出离婚申请,法院应当依法审理并作出判决。在您提供的信息中,您已经明确表示愿意净身出户,并且没有提及任何关于财产分割的问题。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可能会取得一定的经济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工资收入、投资收益等。这些所得是否属于共同财产,以及如何分配,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此外,考虑到孩子的成长环境和情感需求,父母之间对于子女的抚养权和教育权利的安排也是重要的考虑因素。因此,如果双方无法就离婚后的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建议通过协商或调解的方式解决。 最后,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者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及时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