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私立医院担任助产士,1月7号单位安排我去一个三甲医院进修3个月到3月4日结束,没有签任何合同,进修费是1590,每个月给我和平时一样的工资,我4/16提交辞职,现在人事让我赔偿进修费和3月工资,请问合理吗
2025-07-31 12:03在您的情况下,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可能存在一些法律争议。首先,关于进修费用,如果您与公司签订了相关协议或合同,且该费用属于工作的一部分,则可能需要按照合同规定进行支付。其次,关于三个月的工资,通常情况下,如果员工提前辞职,并且没有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那么公司可能会退还部分或者全部的工资。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您是在未签订正式合同的情况下接受进修的,这可能被视为一种“无固定期限”的工作关系,即员工可以随时离职而不受限制。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要求公司提供一份书面通知,说明其不再聘用您的理由,并提供必要的离职手续。 建议您向公司提出上述请求,并保留所有相关的邮件、短信等记录以备后用。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