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吉林省公主岭市范家屯祥和家园小区,小区刚修完路,小区物业就把路边合楼前过道画上停车位卖,每个停车位卖600元,请问合里吗?急盼回复,谢谢!!!
2025-02-13 16:2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住宅区内的机动车停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因此,小区内车位的所有权应当归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物业公司不得擅自占用或出售该部分公共区域的使用权。 如果您认为小区内车位被私自出售存在不当之处,您可以向当地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反映情况,并要求物业公司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同时,您也可以考虑与开发商协商,要求其采取措施解决这一问题,比如重新规划车位分配或者提供合理的补偿方案。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可能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具体分析。如有进一步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