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中仑纺纱厂上岗:底薪3000元,单位签合同不给我说交劳动局审核,直到被辞退也没给签的劳动合同,单位只对职工说试用期三个月,3月份上岗没耽曰是12天出勤,发放3月总工资1.323.00元,4月份30天(中班10天,每天补10元)加班8.5小时,其中清明节上班又加班6.5小时,发放总工资3.655.00元,5月份31天,(夜班10天,每天补15元)5月31上白班突然叫我强行办了一切离厂手续,5月份总工资3.770.00元 请问:单位违了那些劳动法条款,可向劳动仲裁单位补偿本人多少钱?怎么算出? 请问:单位违背劳动法 请问单位违了劳动法?职工可诉求?
2025-09-03 02:11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可以初步判断以下几个方面可能涉及违反劳动法律法规。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本案例中,虽然签订了试用期协议,但没有正式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这可能构成了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 未足额支付工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并且“劳动者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如果单位未能提供上述信息,则可能导致侵犯劳动者知情权和安全保护权利。 未按规定安排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休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本案中,员工连续加班达12天(含清明节),明显超出了正常工作时间和加班时间的规定,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 未经合法程序解除劳动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等。本案中,劳动者提出离职申请,单位却要求强制办理一切离厂手续,这一行为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针对上述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劳动者可主张如下权益。 -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要求单位补签劳动合同,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如果劳动争议发生,劳动者还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在劳动仲裁过程中,若双方达成一致,仲裁庭可以制作裁决书;若无法达成一致,劳动者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提起诉讼。 -在具体计算赔偿金额时,可以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平均工资水平等因素确定赔偿标准,以确保公平合理。 请注意,以上分析基于您提供的有限信息进行推测。如果您或您的家人遇到类似问题,请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