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今年刚毕业,去年进入一家电销公司上班,按规定,提前一个月递交离职报告,也就是7月11交了报告,到8月23号正式离职,但当时没有给我结工资,本来8月28号,结工资,但公司又通知让我8月30号拿工资,说公司规定,离职人员结算工资延迟两天,30号我去拿工资,公司只给我结了7月的工资,8月的工资要等到下个月28号来拿。(公司的工资发放是当月工资下月发,就是押一个月发),所以公司这样做合法吗?
16天前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有权享受带薪年假。如果公司不提供员工年休假,可能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于您的情况,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 与公司进行沟通,了解其不给员工年休假的原因,并提出自己的诉求。 如果公司仍然坚持不给予年休假,您可以考虑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处理过程中,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工作证等,以便后续维权时使用。 同时,作为毕业生,在选择就业单位时,应注意了解该企业的规章制度和福利待遇,以避免未来工作中遇到类似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