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4年,朋友以入股的名义叫本人入了20万,答应本人每年分6万给我,到现在总共给了我3万,法律的角度究竟怎么办?
25天前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履行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在本案例中,你作为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而对方并未按期支付利息,构成了违约行为。你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剩余款项,并赔偿因延迟支付造成的损失。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调解或仲裁的方式解决争议。请注意,具体的解决方案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分析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