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经人介绍买了17亩的葡萄地,使用年限六年,先付卖地人定金一万,一万定金有打收条给我,但是没有写是什么的定金款项,然后十天后尾款全部付清,转账凭条还在,本来要跟卖葡萄地的人签合同的,但是介绍人说原始合同给你了不需要签了,他只是卖给我葡萄苗跟大棚钢架,地是他跟土地拥有人签定的土地租赁合同协议,他给我的也是土地租赁合同协议,然后国家要征用,可以赔付葡萄苗跟大棚等每亩3万,有五十多万,地还有一年可以种,所以他反悔了,直接把钱打回介绍人账户,我是把钱款打到介绍人账户,介绍人在打到卖我地的人的账户里的,土地他收回,赔偿我七千损失费。这样我不同意,想问可不可以打官司,能不能多要点损失费
2025-03-05 09:36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合同纠纷和土地征收补偿争议。在考虑是否进行诉讼之前,建议您详细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并收集以下证据。 与卖方签订的原始土地租赁合同协议。 土地租赁合同协议中关于土地用途和租期的规定。 您向卖方支付定金及尾款的转账凭证。 关于土地征收的官方文件或通知。 如果您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个问题,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步骤。 就地征收事宜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沟通,了解具体补偿标准和程序。 联系当地律师,咨询相关法律法规,为案件提供法律支持。 根据当地的司法程序,准备起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转账凭证等关键证据。 如果有可能,考虑聘请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作为代理,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请注意,在任何法律行动之前,务必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希望这些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