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1年单位工伤,先后四次手术,2009年治愈,单位一直没有做工伤检定,我现在想提出工伤检定能否进行,向哪个部门提出申请?
2025-03-30 21:12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您于2001年受伤并多次手术,2009年已治愈,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单位提供相关材料,如诊断证明书、住院病历等,并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您对工伤认定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收到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最后,请务必注意保存好相关的证据和资料,以备不时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