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常行驶撞伤狗了,治疗费用4400元,协商后除交强险2000元,还有2400元对责,一人1200元。我巳经给他1200元,还剩交强险2000元没给,保险公司巳经赔付给我,我打算让他走法律程序,这样行吗
5天前您好,根据法律规定,您已经向对方支付了赔偿金,并且保险公司在处理此事时也已将赔偿款支付给您。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不再要求对方支付剩余的赔偿金额,因为这部分款项已经被保险公司支付。 如果您认为您有正当理由要求对方承担额外的责任,例如对方在事故中有过错等,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但是请注意,这需要您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包括但不限于事故现场的照片、证人证言等。同时,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建议寻求第三方调解或仲裁机构的帮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公正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