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5.30中午13:10我因去上班途中发现忘记带手机,为节省时间,遂将汽车停靠在望湖小区围栏外的望湖路附道上并留有联系方式,抄近道回家取手机。回来时13:16,发现车前被贴了张罚单占用盲道停车。罚单时间注明13:15.交警当时还没有走远。我疑问的是这条路于5.29日就东西方向贴告示修路,为什么交警还来查?就是因为附道损坏严重,路边1000米内没有一个垃圾桶,而且摊贩随处丢垃圾,因为太脏我们小区的业主都会避开附道走,盲人更不会走附道上的盲道。而且小区内停车位不够用,每天都有车停在外面。请问这张罚单如果申请复议的话,有可能撤销吗?为什么?
5天前尊敬的客户, 关于您提到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中国,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且处罚决定应具有合法性与合理性。在此情况下,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到了以下几个方面。 交通事故责任。如果您在驾驶过程中确实存在疏忽,导致车辆受损,那么这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或者其他相应的法律责任。 违章行为。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或者临时停车,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应当处以罚款。 道路维护问题。虽然您所描述的情况可能是由于道路维修引起的,但这也是一种违法行为,即未经允许占用公共设施或道路。 行政复议。针对罚单的争议,您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提出复议申请。但是请注意,具体是否能成功撤销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证据充分性、程序合规性等。 建议您及时联系当地交警部门,详细说明具体情况,获取专业的法律意见。同时,考虑到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请确保遵守相关法规,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