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一下,我在公司上班两个多月,不签合同,怎么办,这样要是他们要叫我走,能给我补助吗?
17天前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您在公司工作两个月,但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这构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关于是否给予经济补偿的问题,具体取决于公司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公司没有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而是依据合法的程序和理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可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是因您的过错或其他原因而解除劳动关系,则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对于是否可以要求公司提供补助,同样也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您认为自己受到了不公平对待或公司存在违法行为,您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调查处理。如果确实存在不合理的情况,您可以要求公司按照法定标准支付相应的补助。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并不能替代专业的法律意见。如果您有具体的疑问,建议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