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了装修合同,钱全部打过去了,买家具的钱包括其中,到买家具的时候他说忙推托,商量了我们自家垫钱按照他说的预算一万四买了东西,他承诺稍后补钱给我们,现在开始推脱,说当初说的预算是9000。后来我们说告他诈骗,他又打了钱过来,但私自扣除了2900的尾款,说我们就不用给他装修尾款了,然而合同写明的竣工验收后结清尾款,他不按合同走,还超出了预期装修完工时间三个月,让我们不能按期搬进新房,又自己多付了三个月租金,
14天前首先,您需要明确的是,在签订装修合同时,双方应当公平合理地约定违约责任和赔偿条款,以确保双方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在您的情况下,如果装修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关于逾期付款或尾款支付的规定,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8条,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其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如果您认为被告违反了上述规定,并且您已经提供了充足的证据证明这一点,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进行赔偿。 需要注意的是,在起诉前,建议您先尝试与被告协商解决纠纷,可以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联系被告,了解他的立场和想法,看看是否有可能达成协议。如果协商不成,再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最后,提醒您在处理此类争议时,务必保留好所有的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转账凭证等,以便在必要时作为支持证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