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个问题 我40岁,我老婆36岁,现有两个孩子大女儿13岁,小男孩5岁,都是农村户口,在农村有一套房子价值20多万,有一辆09年的汽车当年买7万多。我们共同债务12万。我们现在因感情不和打算离婚,是女方先提出的,我要两个孩子的抚养权。请问我们之间怎么分,该给对方多少钱?谢谢!
2024-07-12 08:32您好,根据您提供的情况,离婚时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问题需要根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来处理。 首先,关于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平均分割。您提到的农村房子和汽车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均分配。考虑到房子价值20多万,汽车价值7万,总价值约为27万,理论上您和您妻子应各得13.5万。但实际分割时还需考虑双方的实际贡献、需要等因素。 其次,关于共同债务,12万的债务也是夫妻共同债务,原则上应由双方共同承担,平均分担。 至于子女抚养权,法院会根据孩子的意愿、双方父母的抚养能力、生活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如果您想要两个孩子的抚养权,需要提供证据证明您有能力并且更适宜抚养孩子。 最后,关于给对方多少钱,这需要综合考虑财产分割、债务分担及子女抚养权等因素。如果双方能协商一致,可以按照协商的结果进行;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建议您在离婚过程中,尽量与对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