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父亲在天津武清王庆坨一家电动车厂上班,厂子在内蒙开鲁县有个库房,派我父亲来这边负责卖车,期间我父亲也是因公借了个司机,又借了辆车。结果司机撞墙了。我父亲死亡。(事发地在内蒙)我想问一下我父亲的厂子责任大吗?
2024-07-12 01:33您好,根据您提供的情况,首先需要明确几个关键点:一是您父亲与电动车厂之间的劳动关系;二是事故发生时的具体情形,包括是否在执行工作任务,以及事故原因等;三是司机与电动车厂的关系,以及是否有相应的驾驶资格和保险。 如果事故发生在执行工作任务期间,并且您父亲与电动车厂有明确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如果司机是因公事驾驶车辆,并且事故是由于工作原因导致的,那么电动车厂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此外,如果司机在执行工作任务时发生事故,导致您父亲死亡,司机可能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承担侵权责任。电动车厂作为雇主,如果司机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厂方可能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具体情况需要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劳动合同、司机的资质和保险情况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断。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和帮助。同时,收集和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如劳动合同、事故现场照片、医疗记录等,以备不时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