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个职工,想咨询一下法律问题:我在一个纺织企业干了19年,但是由于身体原因(半月板损伤三度以上)确实不可以干了,所以要求单位调岗想调一个不怎么太高强度的活。可是领导安排说没有,只有挡车。这个单位也没有安规定足额给我们交社保和公积金。而且根据规定应该工资发放不应该超过一个月,而此单位是要大概50天发放。所以我以工资没按规定发放和没足额交公积金为由要求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吗?要求赔偿我们的工龄费可以吗?(近几年看病的证据也有,地税局打的税证也有,社保额和公积金额交的证据也有)请问这样的职工怎么维权?
2025-07-29 06:35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我可以给您一些建议。 您有权要求单位调整工作,因为您因身体原因无法继续从事原岗位的工作。 除非有特殊理由,否则单位不得拒绝您的调岗请求。 如果单位仍然坚持不予调整,您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关于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的问题,建议您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或工会组织进行咨询,了解具体的规定和权益保护措施。 至于是否能获得工龄费,这取决于您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是否有明确约定。如果合同中有明确规定,那么您有权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的工龄费用;如果没有明确规定,则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最后,请注意收集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医疗证明、税务凭证等,以便在维权过程中提供有力的支持。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随时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