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一年的劳动合同 干了半个月 临时提出辞职 公司开始同意并且答应支付我的工资 第二天突然变卦 说拒绝解除劳动合同 还说如果我要单方面解除合同 需要赔付违约金 并且还以公司为了培训我花了很多钱为由 以此扣押这半个月的工资不发放 请问应该怎么做才能让公司同意解除合同?那属于我的工资能追回来吗? 我应该怎么解决?
18天前首先,您需要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有权在任何情况下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无须承担任何责任。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例如因公司违反法律法规或未提供合理的工作条件等情况时,法律规定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明确告知。直接与公司沟通,明确表示您希望立即终止合同,并说明原因。 证据收集。保留所有关于协商过程的记录,包括邮件、短信等通讯方式。 正式申请离职。填写并提交一份书面的离职申请书,明确指出您的离职意向以及公司的应负的责任。 支付补偿。向公司提出合理的经济补偿请求,如提前通知费、工作期间的加班费等,具体金额可以根据您的职位、服务年限等因素来确定。 请注意,这些是基于一般情况下的建议,具体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如果您遇到困难,请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