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店子上上班时间1月17日上班到8月1号。没有签订劳务合同。昨天老板找我谈话,让我回家修整一个月,工作的事过段时间再说。言外之意就是想要辞退我。工作期间因为工作时间原因造成第二天迟到,期间工作上有一些小失误。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28天前您的情况涉及到劳动争议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首先,您有权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提前离职)。其次,关于迟到和工作失误的问题,您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要求公司提供合理的赔偿。最后,如果公司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或者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仲裁。 建议您先收集好与工作有关的证据,如考勤记录、工作笔记等,并保留好所有的书面沟通材料。同时,如果您对公司的处理方式有异议,可以考虑通过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寻求第三方调解或者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 记住,在维权的过程中,保持冷静和理性是非常重要的。希望您能够尽快得到满意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