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想咨询下劳动法,我在某企业上班将近五年,前四年企业没给我买社保,现在在哺乳期公司要将我跨省调动,我不同意调动,公司要我写离职报告,而且只赔六千块钱做2015年与2016的保险补偿,2013年与2014年公司不给予补偿,说公司有社保局的批文,2015年前的可以不补,还有公司经常拖欠公司,我想知道该怎么处理
2025-03-14 15:55您所描述的情况涉及多个方面的问题,包括社会保险、劳动合同以及公司的行为。首先,关于您的工作期间是否应该享受社保待遇,这通常取决于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在中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员工应当按照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由用人单位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费。 其次,对于公司在您哺乳期要求跨省调动并提出赔偿的要求,您有权拒绝。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规,哺乳期的女性享有特殊保护,其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并且单位还应安排一定的哺乳时间。因此,即使公司声称有社保局的批文支持,也并不能作为不给付社保费用的理由。 再次,关于公司欠薪的行为,您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如果公司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您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等权利。 最后,建议您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便于后续维权时使用。如果您需要更具体的帮助或者法律意见,请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