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金融公司上了一个半月的班。月工资是4500包住,早上九点到中午十二点,下午两点到五点半,晚上六点半到十点半,一个星期双休。但后来公司转型,每天加班到十一点半,双休也成了单休。但公司转型没成功,一直处于亏损。到现在开不起工资。公司也有很多人离职,但大部分是因为公司形势被逼离开的,工资开不起,我们大部分外地来的根本没钱过日子。然后他们说来公司没满三个月,第一个月工资减半,这一条在合同中有提,合同中提到不满三个月离职,第一个月工资减半。但不给我们算加班费,而且当时在公司的时候做的业绩的提成也一直没说怎么办?我现在应该如何做?
2025-09-28 15:19首先,关于您的工作时间和薪酬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6条和第37条的规定,劳动者有权获得合理的休息时间,并且雇主应当支付相应的加班费。如果您在工作中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您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其次,您提到的“第一份工资减半”条款是否合理需要具体分析。如果该条款是在劳动合同或雇佣协议中明确约定的,那么该条款应被视为有效。但如果该条款未得到双方同意或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则可能无效。 最后,由于公司目前处于亏损状态,建议您考虑以下几种选择。 如果公司的经营状况确实无法维持,您可以与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补偿金。 如果公司有破产清算的可能性,您可以尝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赔偿问题。 也可以考虑转岗或者其他方式寻求就业机会。 总之,在处理此类情况时,重要的是要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同时也要考虑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未来的发展规划。希望您能够尽快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