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外镇的在洞桥镇潘家耷新村买了套房产,可收据上写的不是我的名字是个当地人叫潘永夫的,买价是48600元整,我买房子也是他介绍问村里买的,据我所知当地人买好只需22500元可以享受当地人的优惠政策,当地人也可以卖给外地的,户头费赚个20万 问题一,如果潘永夫没有享受到村里的待遇试问能否走法律途径让村里退还一部分钱。问题二,如果潘永夫通过村里得到了这笔户头费,我也能不能走法律途径按照市面价退回差价,并且让他签购房合同,谢谢
2025-04-19 15:26关于您的疑问,以下是一些建议。 关于问题一。 -潘永夫未享受到村里的优惠政策可能意味着他未能完全享有购买该房产的优惠条件。您可以考虑向相关部门或机构申请确认是否确实存在此类优惠政策。 -如果确实存在争议,您可以通过正式渠道提出投诉或者寻求调解解决。同时,保留与潘永夫沟通的相关证据和对话记录。 关于问题二。 -如果潘永夫通过村里的政策获得了户头费,那么您有权要求按照市场价退回部分差价。这需要明确双方之间的交易细节以及相应的市场价格信息。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在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买卖行为的有效性,并根据实际情况计算赔偿金额。请务必收集完整的交易凭证及相关证据。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操作时应依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及司法实践情况来决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